医疗行业学会协会乱象,不是要整改而是要取缔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林掌柜 ,作者:林掌柜
近期,某国家级协会整改细则正式公布。
内设部门从35个精简至9个,撤销16个分会,5个违规成立的分会不予认可,合并6个分会为3个,18个分支机构被责令限期换届。
此次协会整改动作不可谓不大。这也是过去数十年来医疗行业各种学会和协会泛滥成灾乱象的一个缩影。
医疗行业涉及面广,无论是业务还是管理,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临床医学又特别讲究持续更新,各种会议多也属合理。然而,现实中会海现象远不止于此。
且不说,民政部门时不时会公布一批又一批的野鸡学会和协会,在医疗领域中,单单正规军(仅以民政部门认可为准)的各种学会、协会蔚为大观,每个组织每年照例都要有所动作,主办、协办、承办的会议或论坛更是数不胜数。
仅以眼科领域为例,每年仅省级以上且已确定时间的会议就有数十场,每个月都不落下,有的月份更是集中,一连好多场。
还有,地级市或多省市联合举办的各种市级或跨区域会议更是繁杂多样。这还不算国际性和亚太地区的各种眼科会议。
客观讲,这其中确有不少干货会议和必要年会,但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大多是为了会议而会议。
专家、领导热衷参会,绝不仅仅是为了学术,拿站台费、演讲费丝毫不含糊,还会穿插不少拉票互动内容,众多赞助商、冠名商、参会企业,也大都冲着利益而来。
若再加上曾一度兴起的医疗投融资和医生创业等相关主题会议或论坛,每年专家教授、领导嘉宾根本都不够用,涌现出诸多会议乱象。天下苦秦久矣,医疗苦会久矣!
医疗行业会海之风之所以刹不住,根源还在于各类会议早已演变成为业内典型名利场。
有庞大的需求,就有足够大的供给,这里面,充斥着各种“假会之名”、错综复杂又根深蒂固的巨大利益产业链及其衍生利益链。
一般而言,学会是以科研和学术交流为主的专业组织,协会则是代表行业与政府和其他机构交流合作的组织。
通俗理解,学会侧重学术和学科发展,协会侧重行业与经济协调,只不过学会和协会越来越让人分不清了。
学会干了协会的事,协会也干学会的事。这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更有特色国情因素。
业内大多有个基本共识,在同层级同类别中,权威性排序是,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盟>微信群。
其中,最权威也最广泛的当属中华医学会,其次是中国医师协会。只是,原本高大上的中华医学会也曾被国人玩坏、堕落了好多年。
2014年,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中华医学会仅2012年至2013年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
照理说,既然已经有了门类齐全、体系完备、层级明晰的学会和协会了,没啥必要再弄什么专科学会或协会以及研究会、促进会之类。
此时,所谓的“特色”就充分暴露无遗了。简单一句话,“猪肉不够分、人员得安排、利益得平衡”。
何况,国人自古就有“文人相轻、同行交恶”的“优良”传统,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索性自立山头、另起炉灶。
退下来的领导和专家,总得找个地方安排不是,行政退下来进学会,学会退下来进协会,协会退下来进研究会、促进会或联合会。
有了医学会、药学会、医师协会、医院协会,自然少不了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民族医药学会、研究型医院学会,还得有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等等。
各种名目的学会和协会,多到让人眼花缭乱只能在空中凌乱;
多到让人不得不叹服国人之高超智慧和汉字之博大精深;
多到连业内人士都不分清真假更甭提广大吃瓜群众,反正总有一款适合你。
不少临床专家,光列社团组织头衔,一页纸根本不够,这还是人家重点挑过才列的。
这就完了?当然不是。很多细分领域的学会和协会,就更是五花八门、种类繁杂了。
例如,康复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妇幼保健协会、整形美容协会、抗癌协会、医药行业协会、医药教育协会、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等等。
请注意,这可不是前面掌柜提到的大一统学会或协会下属的分会或专委会,人家直接就是一级社团组织,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质,彼此社团地位同级相当呢。
这下总该完了吧?还没!还有与医疗相关和交叉的没说呢。例如,光学学会、生物工程学会、生物物理学会、生物材料学会、健康促进会,等等。看官们头晕了吧?
这么多官方认证过的正规社团组织,彼此之间难免也打架。
你新成立一个分会或专委会,我也来,不就是发个文的事嘛;你办个大会,我就办个更大的会,一堆赞助商等着呢;
你请来了退休大领导充门面,我也立马去拉一个,反正退休大领导(一般多为副职)从来都不缺,大不了还可以兼职。
这种混乱失控状况,直到2014年特别是2015年后才有所改观。
2014年6月25日,中组部正式下发《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
通知明确,退休干部兼职社会团体必须经过审批或备案,且最多只能兼一个,还不能从社团中领取报酬和补贴,更不得兼任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
2015年7月8日,“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中办、国办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2015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脱钩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
2015年9月7日,民政部也进一步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现职干部不得在社团组织兼职,退休干部三年内不得兼职。
2026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公布。
意见明确,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优化整合业务交叉重叠、机构规模过小、领域划分过细、功能作用较弱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加快运转失灵、扰乱秩序、行业萎缩、宗旨任务已完成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
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整合力度。对地方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对市地级和县级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简化退出程序,通过有序竞争控制总体规模。
掌柜认为,医疗行业学会协会乱象,不是要整改而是要取缔。
所谓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等至少有一半都应该直接撤销、退出、整合。
#医疗行业学会协会乱象不是要整改而是要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