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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撕,撕到了内娱的痛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Sir电影 ,作者:毒Sir

李荣浩与单依纯的版权纠纷,仍然不知道会以何种方式收场。

前者下场开撕,后者几度道歉。

事情还没完。

更多人纷纷下场,加入这场内娱的版权风暴。

为什么这几年,原唱与翻唱的纠纷越来越明显了?

为什么连像单依纯这样的00后中的Vocal顶流,都逃不脱“翻唱咖”的标签?

在Sir看来。

这其实就是华语乐坛漫长困境的一种缩影——

稀缺的原创,贫瘠的市场,急切的歌手,等待的听众,互相成全了一个紧缩的乐坛。

说句难听的:

华语乐坛的废墟上,开始了最后的存量逃杀。

最明显的。

会唱的好嗓子,还有那么几个。

但能听的歌……

咋就剩这么几首了?

01

2025年5月,《歌手2025》第四期。

单依纯翻唱了《李白》。

当所有人都在期待一首流行布鲁斯会被如何改编时,却愕然发现,伴随着“区区三万天,试试又能怎?”的念白,《李白》已经完全成为了另一种,呃,表现形式。

美妙,见仁见智,抽象,众口一词。

单依纯亲口点名:

这是艺术。

无论你喜不喜欢,无论李荣浩喜不喜欢,无论二手玫瑰的梁龙喜不喜欢。

凭着两句刷屏的“如何呢,又能怎”。

《李白》和单依纯,在传播上绑定了。

作为原作者的李荣浩一直很安静。

直到今年3月29号。

李荣浩在控诉中明确,这是一次明知故犯:

单依纯团队在3月28日登台演出前,向他发送过授权申请。

而他“明确,客气的婉拒了这个版权邀约案件”。

被拒了。

可单依纯在当日的演出中,“风雨无阻”地唱了《李白》。

于是,李荣浩立即行动,在证明了第三方中国著作权协会并未发放相关版权后。

李荣浩的键盘火力全开——

他从来就不喜欢单依纯版本的《李白》,只是碍于已经授权,且当时热度正高,才一言不发。

态度明确:

脸,已经给过你了,你怎么还侵权呢?

30号凌晨,单依纯发布长文道歉。

承认侵权事实,但同时强调,版权工作全权由巡演的主办方负责。

自己错在“疏于审核”。

而对于补救措施,单依纯则宣布了后续的赔偿由自己一力承担。

此后的两场演唱会,也相应地展开退票。

而李荣浩的回应很直接——

无需金钱赔偿,但保留网络追责的权利。

至此,这个侵权事件本身告一段落。

但,舆论的发酵才刚刚开始。

填词人吴向飞对李荣浩公开喊话。

说他曾公开演唱自己创作的《路一直都在》,而从未支付版权费用。

被李荣浩直接噎了回去。

而后,4月1日,李荣浩又被指出,他自己也有一首《小眼睛》有抄袭嫌疑。

他亲自下场澄清辩论,但,起到的效果寥寥。

同时,越来越多的音乐人开始走到台前,谈起自己经历的版权纠纷。

《跳楼机》的原唱LBI利比,出面点名——

环球音乐与他有版权纠纷。

水木年华的卢庚戌,发文表示自己的创作被长期侵权。

更多独立音乐人,也开始清算自己在与唱片公司签订合约的过程中,到底收到了多少分成。

一时间,华语乐坛盛况空前。

开演唱会的,在大屏幕上直接展示歌曲版权由来。

在微博征战沙场的,开始搬出各种法律条文,科普著作权知识。

而更多的,则是各家艺人谈论版权意识的热搜。

仿佛一夜之间,所有内娱人士都在自证——

看,我推是非常尊重版权的,从未越雷池半步。

由此,网友册封——

2026,版权元年。

树立版权意识,保护个体的创作劳动所得,任何时候都不晚。

但“助力行业发展”这种话,Sir已经说不出口了。

当人们争着抢着分权益所得,一般就两种情况:

要么蛋糕太大,吃不到,馋死。

要么剩饭太少,拿不到,饿死。

华语流行音乐?

不可能是前者吧……

02

对于华语乐坛来说,翻唱是老传统,更不是啥丢人的事。

处理方式大致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买断。

唱片公司是直接买下金曲翻唱版权,无论如何重新填词、编曲,都只需要标注原作者即可。

典型的例子,便是八九十年代的港台流行乐。

当时的港台乐坛,有着高频的发片需求,原创动力却难以支撑。

人家有火了的歌?

买啊。

不缺钱,不缺市场,缺的就是先进产品。

产业成熟的日本,几乎成了覆盖整片东亚的流行歌批发市场——

像张国荣的《拒绝再玩》,翻唱自安全地带的《じれったい》(焦躁);钟镇涛的《让一切随风》,则改编自泽田研二的《时の过ぎゆくままに》(任时光流逝)。

如果你听80-90年代港乐。

现在点开中岛美雪、桑田佳佑、玉置浩二的音乐软件页面,就会发现你的童年回忆,有许多都是“合资进口”的。

第二种方式,“一次性”。

广泛见于如今的各类演唱会表演、音综节目。由节目出品方出面,向原作者、版权方或第三方(比如上文提到的中国著作权协会)申请翻唱授权。

在节目舞台上,歌手可以自由发挥。

而权限也止步于此。

想要在其他场合卖票挣钱?

那是另外的价钱,需要再次申请授权。

以上两种,都还是属于名门正派的法子。

但在草莽时代,很多情况下是,不打招呼,用了再说。

没红,版权方没有精力管你。

红了,到那时已经有钱付版权费了。

即是俗称的“先上车,后补票”。

像《老男孩》,《起风了》都是如此。

前者翻唱自日本歌手大桥卓弥,后者则翻唱自高桥优。

最有名的案例,是汪峰与旭日阳刚组合的禁唱风波。

这对组合在《星光大道》上出道,以翻唱《春天里》完成爆红。

甚至,走上了春晚。

原唱汪峰呢,一开始对此也并无异议。

直到旭日阳刚组合的商演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

他才下场协商,至少把版权费交一交。

当对方拒绝后,汪峰随即宣布,禁止旭日阳刚以任何形式再唱《春天里》。

这个要求相当正当。

可当时大众的版权意识和今天不同,很多人觉得汪峰怎么这么小心眼,一个大明星和农民工斤斤计较。

况且人家把这首歌重新唱火了,给你热度不好吗?

或许也就是因为这样,版权问题一直不被重视。

翻唱?

侵权?

好听就行了呗。

明晃晃的抄袭、知识产权的官司,也从不是只在今天才发生,也不止音乐界。

流行文化生态初期,总会有这么一段的野蛮生长。

创作的第一步就是模仿。

而相对的,维权成本和信息差,也纵容了一些没皮没脸。

而当互联网拉平了信息差、相关法规完善、消费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上升……

今天,他们还敢吗?

所以问题来了——

怎么单依纯的团队如此大胆,顶着“明确拒绝”执意侵权呢?

整场事件最大的滥觞就在这里。

与明知故犯相比,Sir更愿意用另一个词来形容:

她不得不唱。

没歌了。

那段“野蛮生长”,其实留下了伏笔。

03

翻看单依纯28号的巡演歌单——

27首曲目中,7首是翻唱。

其中,像《一个人跳舞》《舞娘》《君》《李白》,都是在《歌手2025》的舞台上首发的翻唱作品。

论声势,单依纯无愧于是新生代的顶流艺人;论圈内认可度,那英亲口认证,《歌手2025》最看好的就是她。

有平台,有扶持,有人气。

你还别气。

因为人家真的有本事。

能唱。

但坏就坏在无米可炊,没有代表作。

出道近六年,满打满算才两张全长专辑,你喜欢哪首?叫什么?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关于华语音乐是怎么烂到今天的?

没有好作品,是蛋生鸡。

没有好听众,是鸡生蛋。

可在这场恶性循环中,最先溃缩的毫无疑问是他们——

创作者。

是在繁荣时期也分不到太多名和利的幕后力量。

最近最火的编曲人,是黄雨勋,他负责了周杰伦新专辑《太阳之子》的主要编曲工作。

于是被爆骂。

编得太土太烂。

于情,“舍不得骂杰伦,我还舍不得骂你?”

于理,作品水准与周杰伦老搭档林迈可操刀的《那天下雨了》高下立判。

以前,人们爱说周杰伦不行,但往往忽略了他身边的团队。

曾经的才子,其实没剩几位了——

曾制作《斗牛》《威廉古堡》《以父之名》等快歌的洪敬尧,在《十一月的萧邦》的05年后,就基本不再与周杰伦合作。

号称弦乐大师,写出《龙卷风》《七里香》《青花瓷》的钟兴民,与周董的合作也止步于2011年的《跨时代》。

代表作《爱在西元前》《东风破》《彩虹》的林迈可,也不断减少合作次数。

上一个的爆款,还是《告白气球》。

而且别忘了。

这些名字之所以能被记住。

是因为他们服务并成就的,是周杰伦。

更普遍的,名利双不收的幕后创作者呢?

华语音乐最被忽视的问题是——

即便在行情最好的时候,幕后创作才华,也没得到应有的重视。

零星几位的明星创作人,其声誉都和歌手本人高度绑定:

大众印象里,永远是周杰伦的方文山,王菲的张亚东,老狼的郁冬。

但在别处。

情况可能相反——

比如金曲《UPTOWN FUNK》。

这首歌,乃至这张专辑的所有者,并非演唱者布鲁诺·马尔斯。

而是属于制作人马克·朗森。

严格意义上,最有名气的天王火星哥只是“Feat.”。

有的演出他不光要让出C位,还要伴舞配和声。

这种画面,你觉得在内娱看得到吗?

当时不存在。

如今不可能。

格莱美年年都在挺着。

但内娱你上一次听到“某某金曲奖”,是在什么时候?

基于人口红利的华语乐坛黄金年代,它的火爆发展让注意力和资源始终聚焦在舞台前端和明星本人。

如今衰败了,制作人们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片干涸红海?

梦想?

那就去弄独立音乐。

挣钱?

不如去整抖音神曲。

在增量时代错过未被重视的才华,不会等你到今天的存量时代。

有人在唱但没人会写。

所以。

只能靠抢了。

04

近几年以来,我们看到的艺人版权纠纷,是越来越多了。

从华晨宇与黄霄云的纠纷。

到张碧晨和汪苏泷因为歌曲《年轮》的原唱争议。

再到如今李荣浩在回应中宣称自己不要钱,但保留网络追究权利。

其实都在说明一件事。

华语音乐以往一团和气的表面,正在慢慢被撕破。

事关演唱曲目的正当性,无论哪一方都不会轻易让步。

因为这关系到最切实的商业利益。

在如今流媒体+短视频包打天下的主流环境里。

音乐人得到报酬的方式很大一部分依赖于流媒体的收听分成。

而这种模式天生地就会偏重各种爆红的单曲。

就像李荣浩虽然有许多热门单曲。

但,这并不妨碍《李白》成为他商业价值最大的原创单曲之一。

在这次风波中趁势收回翻唱权,其实也是一种对自身的维护。

某种意义上来说,李荣浩是幸运的。

除了《李白》,他还有数首同样大热的曲目。

自身作为顶流唱作人的身份,也让他在下场互撕时有足够的聚光灯照。

但对于那些更小的音乐人来说呢?

一个略显讽刺的对比。

一面,是《跳楼机》的原唱LBI利比,在微博升堂控诉环球音乐侵吞版权费用。

另一面,是何洁自曝,《跳楼机》的收入足以养活整个索尼娱乐。

本就贫瘠的市场,再加上不到位的创作者权益保护。

造就了如今这般艺人亲自下场的局面。

可预见的是。

在未来的乐坛里,相似的案件与风波只会越来越多。

因为市场就那么大,且会越来越小。

因为好歌就那么多,且会越来越少。

歌手们的生存竞赛一直在提速。

但能曝光的途径,也一早就无比清晰——

上音综。

但音综?

大家真是去听歌的吗?

比起原创音乐人出彩,我们似乎永远在追求——

谁唱得更“好听”,谁的高音更棒,谁的造型更眼前一亮,谁的戏更多。

到了尽头就只剩下了。

谁更能造梗。

这何尝不是一种华语乐坛的悲哀。

归根结底。

创作者和输出者的矛盾其实一直都在,音乐市场的消退也绝不止于华语,但,唯有内娱的歌坛,舆论反扑过于后知后觉为时已晚了。

现在强调版权。

现在重视幕后。

有必要。

但来得及吗?

可是朋友,也不必过度悲伤。

华语流行乐也是“一鲸落万物生”的。

代替某某天王一呼百应的,是一个个崭新又独立的小众领域:摇滚、说唱、音乐剧、偶像、二次元……

流行或许消失了,但音乐并没有。

但如果你也和Sir一样。

在那个闪闪发光的黄金年代,被那些旋律感动过;在之后的成长岁月中,被那些句子陪伴过;在现在的日子里,还在跟着那些节奏叹息着。

那么Sir建议你。

戴上耳机,重新听一遍罗大佑的《将进酒》——

青春不再,往日情怀,我未曾珍惜的我不再拥有。

亲爱的朋友,你的心事重重,何处是往日的笑容。

莫再提起那人世间的是非。

今宵有酒今宵醉。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今年第一撕撕到了内娱的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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