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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产能调控力度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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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进入3月,有关部门已经两次组织头部企业,推动生猪产能调控。总体来看,这两次会议都是对之前要求的强化和再要求,后期主要观察这些加强的措施能否落实。

一、3650万能繁母猪

自六部委2009年发布《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对我国生猪产能进行调控以来,能繁母猪一直是调控的核心指标。2009年《调控预案》规定了: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4100万头。注意这里4100万是最低值不是合理值。

2012年,六部委发布了《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这份《调控预案》并没有规定能繁母猪的具体数量,规定了能繁母猪的同比变化情况:能繁母猪月存栏量同比变化率在-5%—5%。

2021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对能繁母猪的要求是: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1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0万头。其中最低保有量比2009年下降了400万。

2024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对能繁母猪的要求是: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3900万头左右。这次则只规定了正常值,比2021年下降了200万,没有规定最低值。

进入“十五五”之后,《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将再次修订,3650万将会是新修订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对“十五五”前期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规定,而不会是2026年年底的目标值。

二、调控要求

1.母猪存栏

对企业调控的核心依然是能繁母猪存栏,但这两次会议对去年主动响应政策调减母猪的企业进行了肯定,主要是强调到目前为止仍未完成调减任务的企业尽快完成任务。

2.出栏备案

在春节前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就提到“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本次会议确认并强调了这一点。

3.出栏体重

会议再次强调头部企业将出栏体重控制在120公斤。去年有些企业很好的完成了这一任务,但是有些企业始终未能降低自身出栏均重,个别企业出栏体重甚至提升至140公斤。

4.禁止二育

与去年要求相同,禁止集团企业向社会销售用于二次育肥的猪。

5.收储

3月3日晚,华储网发布《关于2026年3月4日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竞价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计划收储一万吨。有关部门应该已经认识到,今年生猪价格会在底部持续较长时间,收储恐怕不是一次两次。

三、保障措施

如何确保上述调控要求能够落实呢?

1.统一口径

本次会议要求参会企业在能繁母猪、仔猪、中大猪等术语上与农业部保持一致,避免有些企业偷换概念。

2.上报详细数据

为了确保各家企业能够完成自己上报备案的年度出栏计划,避免有些企业上报之后不按计划执行,根据生猪生产特有规律性,要求各家企业每月上报能繁母猪、怀孕母猪、仔猪、中大猪等种类的具体存栏。当前根据各种类型猪的存栏和企业生产指标已经可以大致估算出企业今年的出栏量,如果显著超过上报计划的,要及时调减。同时跟踪每月数据,防止企业通过外购怀孕母猪、外购仔猪、外购保育、外购中大猪进行二次育肥等方式突破计划。

3.金融限制

对于始终未能响应国家产能调控政策,始终未能调降出栏体重和能繁母猪的企业,由人民银行发出督导提示函,提示金融机构注意风险。此措施可能会影响这些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授信等。

四、政策建议

生猪养殖产业端和金融市场对生猪产能高度重视,并且给出很多有意义的建议。

1.补贴

建议将企业是否完成产能调控任务与补贴挂钩,对于始终未能完成产能调控任务的企业,可以取消其全部补贴。

2.融资

建议将企业是否完成产能调控与股权融资挂钩,对于完成产能调控的企业可以放开股权融资,但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国内产能扩张。

3.资本市场预警

可以由证监会或交易所向始终未能完成产能调控任务的企业发出监管预警,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必要时可以采用暂停交易等措施。

$温氏股份(SZ300498)$ $牧原股份(SZ002714)$ $德康农牧(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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